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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需要,黑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稽查支队面向市直、爱辉区公开招聘17名应往届毕业生。依据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,结合用人单位用人需求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招聘单位及岗位
黑河市森林防火稽查支队,森林防火稽查岗位。
二、招聘计划
拟招聘17名。招聘15名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,所学专业以林学及相关专业为主,法律、经济管理、中文专业均可;招聘2名公安管理专业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毕业生。
三、招聘原则
1、德才兼备、任人唯贤的原则;
2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;
3、严格考试、择优录用、合同管理的原则。
四、招聘范围
黑河市直、爱辉区应往届毕业生。
五、招聘条件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。
2、品学兼优,热爱林业工作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道德,具有奉献精神,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3、专业知识扎实,综合素质好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。
4、根据岗位需求招聘人员性别为男性,身体健康,具备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5、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1年4月30日后出生)。
六、招聘程序
1、报名
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(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成绩单和学校证明)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,于2009年5月12日至14日到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报名(黑河市通江路商贸大厦北侧)。应聘同一岗位,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:1。达不到这一要求的,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。
报名联系人:卢锦华 咨询电话:0456-6102516
2、资格审查
根据招聘岗位要求,由市林业局会同市人事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,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发放准考证。
3、考试
考试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先笔试后面试。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为主,笔试满分为100分。笔试后,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: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内容主要是对语言表达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,面试满分为100分,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。
按笔试成绩60%、面试成绩40%合并计算总成绩,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(如总成绩出现并列,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),按照1: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。拟录用人员要提供毕业证和报到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。
笔试、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4、体检
体检按照《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》进行。
5、考核
考核采取实地调查、个别谈话、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。对考核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,取消应聘资格。根据空缺名额,经市林业局党委会审核并报人事部门同意后,按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,依次等额递补。
6、公示和聘用
对考核合格的应聘人选在黑河人事编制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,公示期无异议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6个月,特殊情况的,试用期延长到1年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七、相关待遇
一经聘用,享受国家、省及市里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。
八、招聘纪律
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,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;对有下列情形的受聘人员,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,予以清退。
(1)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,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;
(2)应聘人员在考试、考核过程中作弊的;
(3)有其他违纪情形的。
本方案由黑河市林业局负责解释。
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